
【點新聞報道】政府於2019年優化外判合約制度,外判合約工可獲6%約滿酬金,並享有法定假日薪酬資格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同勞工及福利局等部門完成檢討外判工勞工權益後,提出一系列新措施,包括外判工若連續服務未滿一年,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工人仍可獲其所賺取工資總額6%酬金。
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和人力事務委員會下周一(8日)將開會討論有關事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在原來措施中,政府外判服務合約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一年的非技術員工,在其僱傭合約屆滿或終止時,可獲發相當於在有關期間所賺取工資總額6%的酬金,惟員工僱傭合約生效後不足一年而被終止合約者,則不享有酬金。
當局建議優化相關安排,即使該名外判工工作不足一年而被終止僱傭合約,只要符合特定條件,仍可獲6%酬金。特定條件包括其合約是由於政府部門終止與承辦商服務合約,例如政府已不需要相關服務或承辦商表現欠佳,終止合約亦不涉及員工辭職或其行為不當等原因,且相關政府服務合約原定期限不應少於12個月。相關發放酬金的安排將擴至非技術外判員工的督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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