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美國為何不遺餘力詆毀香港國安法?

葉劉淑儀表示,大力維護國安、履行憲制責任是香港的應有之義。(作者供圖)

文/葉劉淑儀

美國國務院早前發布2023年《香港政策法報告》,肆意抨擊特區政府,顛倒黑白,竟稱香港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侵蝕公民基本權利與自由」。

該報告嚴重有違事實。實際上,香港已經回歸多年,至今尚未履行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由於在立法方面存在嚴重疏漏,在2019修例風波時,特區政府無法及時採取有效行動止暴制亂。鑒於維護國安挑戰日益嚴峻,而本港社會秩序仍有待恢復,全國人大常委會適時於2020年6月推出香港國安法,保護國家安全不受侵犯,列出四類危害國安罪行以堵塞法律漏洞。

國安法頒行之後,成效立竿見影。然而,如今科技發展以及地緣政治又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帶來新挑戰,香港亟需與時俱進,既要加緊維護自身安全,還要為保護國家安全打好前哨。

然而,美國卻口口聲聲抹黑特區政府「濫用國安法」。多年來,美國不惜出重拳、花血本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機構遍布各地,陣容之強,冠絕全球,至今鮮有國家能與之匹敵。

美國從1940年代開始,在經歷偷襲珍珠港後,維護國家安全就成為國策的重中之重,「國土安全」之說由此確立,國家外交、經貿發展,所有政策必須以維護國安為基本前提,絲毫不容質疑。

維護國安對於美國政治政策的影響可謂無所不在,面面俱到。一旦定性為國安事件,美國政府就會不由分說、嚴懲不怠,無論是個人還是國家,不管是經濟實體還是一個地區,都要承受美國的鐵拳。

對此,香港深受其苦。香港本是彈丸之地,又距離美國千里之遙,如何能威脅美國「國安」?然而,2020年7月14日,前總統特朗普卻以侵犯公民權利、自由為藉口,以莫須有的罪名稱香港局勢對「美國國安構成威脅」,遂援引多項法律法規,號稱香港「威脅」美國外交政策以及國家經濟,且「情況極不尋常」。美國甚至因為萬里之外、子虛烏有的「重大威脅」還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

拜登上台亦着力維護國安,與特朗普相比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去年10月,拜登發布《2022年國家安全戰略》,確定為中國為競爭對手,稱中國經濟、外交、軍事和科技實力不斷提升,是國際社會「唯一意圖重塑國際秩序的國家」。《戰略》公布之後,美國隨即在科技上圍堵中國,禁止向中國出口高科技產品,禁止美國技術轉移中國,不許美國公民在中國科技公司供職。美國打着「維護國安」的旗號遏制中國,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從限制貿易和投資到加強出口管制,從制裁中央及特區官員到更新產業政策以削弱中國科技競爭力。現在,美國到處拉攏盟友,假借「安全」之名,大搞軍事擴張——在菲律賓增建美軍軍事基地,挑動意識形態中美對決,並煽動信息戰、散播虛假信息。

現在的美國,「中國威脅論」響徹朝野,連 TikTok都因為是中資公司而無端扣上了「威脅國安」的罪名,莫名其妙遭到全面封殺。

另一方面,英國也唯美國馬首是瞻。2022年,英國通過了《國家安全與投資法案》(National Security and Investment Act),以「國安」為由,審查和阻止外資收購英國企業。今年3月,首相蘇納克在接受美媒訪問時,不忘重拾拜登牙慧,說什麼中國「是英國經濟的首要威脅」,對世界秩序帶來「系統性挑戰」。英國新擬的《國家安全法案》草案,全面修訂已經過時的反間諜法,還針對所謂「敵對國家」的活動增設新的罪名。現在,該法案已進行入立法程序的最後階段。

人們常常將新加坡與香港相提並論,但新加坡在立法維護國家安方面遠比香港嚴苛。2019年,新加坡國會通過《防止網絡虛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該法案意在打擊在互聯網上傳播假新聞、散播虛假信息;2021年,《反外國干預法》生效,授權政府打擊境外勢力干涉內政。儘管人權組織痛批此舉限制個人權利和自由,但是美國及其盟友卻裝聾作啞、聽而不聞。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指出,個人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在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和公共衞生受威脅的情況下,可立法限制個人的權利與自由。該公約的各個締約方心知肚明,實施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難免或多或少受到影響。

香港現行的國安法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實質雖類似,執法卻更寬鬆,涵蓋範圍亦有限,甚至未將科技犯罪及境外勢力威脅納入其中。香港的國際化和開放程度冠絕全國,作為祖國的南大門,大力維護國安、履行憲制責任是應有之義。因此,23條本地立法不容再拖,香港必須依照國際準則、參考其他地區的成例,完成歷史使命,並且勢在必得。

(作者為行政會議召集人、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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