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48歲家庭主婦去年6月開始,先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包括鼓吹「港獨」、煽動武力對抗、侮辱國旗和國歌、仇視警方執法部門等內容,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日(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
被告羅愛華(48歲),被控於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3月28日期間,在Twitter和Facebook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裁判官指,被告持續發布煽動內容,不是衝動行事,其行為或令平靜的社會死灰復燃,埋下危機,判刑須具阻嚇性,但考慮到被告犯案非經精密部署,不屬大規模,判被告入獄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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