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 |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申訴專員:路旁殘疾專用泊位供不應求 濫用情況增加

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政府新聞處)

【點新聞報道】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7日)在新聞發布會宣布完成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路旁專用泊位)的措施及使用情況的主動調查,並向運輸署提出共11項改善建議。

運輸署由2021年1月29日起擴展路旁專用泊位的使用資格,容許「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證明書,俗稱「灰證」)持有人在接載指定的下肢肢體行動不便殘疾人士時,可以免費使用路旁專用泊位(新措施)。該些泊位以往只供「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許可證)持有人使用。截至2022年11月,運輸署共簽發2729張「灰證」,但路旁殘疾泊位只有522個,以致路旁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加劇,而有關泊位涉嫌被濫用的情況亦有所增加。

許可證及證明書​的訂立制度和背景不同,兩者的審批準則及申請資格亦各異。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發現,運輸署未有理順相關差異及深入評估實際推行新措施時所遇到的各種問題,以致該署在制定有關措施的過程、評估泊位的供應情況、審批申請、防止濫泊和跟進調查投訴個案方面皆有不足。

趙慧賢表示,運輸署推行新措施將路旁專用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證明書持有人,是考慮到殘疾人士的出行需要,促進他們融入社區,並支援照顧者以減輕他們的負擔,認同這目標與現行政策的方向一致。然而,運輸署在未有理順相關差異及深入評估實際推行新措施時所遇到的種種問題,便推行新措施,容易招致受影響人士不滿。運輸署有必要正視許可證和證明書的差異,以及採取措施以防止路旁專用泊位被濫用。

趙慧賢續指,由於「灰證」是行政措施下的計劃,因此即使涉及濫用亦沒有任何罰則。她指,申訴專員公署提出11項建議,運輸署大致接納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議。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申訴專員:路旁殘疾專用泊位供不應求 濫用情況增加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