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前年10月正式生效,中小學去年1月1日起須在每個上課日升掛國旗,並在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惟審計報告發現,迄今部分學校仍未完成安裝旗杆。
審計報告顯示,2022/23年度的大規模修葺工程周期內,教育局批准了123項安裝旗杆的申請,但截至去年11月18日,123項申請中有41項(33%)被學校撤銷,餘下82項申請中,22項(27%)的旗杆安裝工程尚未完成。
審計報告督促教育局採取措施確保及時進行旗杆修葺工程,以便學校能遵從有關每日升掛國旗、及每周舉行升國旗儀式的規定,並建議局方考慮加強協助學校安裝額外旗杆的工作。
教育局回應時表示同意審計署的建議,指目前所有學校能符合《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的規定,當局會繼續採取措施,確保修葺未能操作的旗杆是以緊急修葺工程,而非大規模修葺方式,以加快施工期。此外雖然沒有法例規定學校須每日升掛區旗,教育局正協助學校在可行情況下安裝額外旗杆,以便升旗禮時同時升掛區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