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控專員:檢控絕不考慮被告背景 包括涉國安法案件

楊美琪指,「捍衛法治、秉承公義」是檢控人員的基因及初心。(資料圖)

港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2》將於周日(16日)播出,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今日(13日)出席節目啟播禮時引述基本法第63條,指律政司主管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檢控完全、絕對、從來不會考慮被告的背景、政治理念或職業,而是根據適用法律和所有可接納證供處理每宗案件,包括涉及國安法的所有案件。

楊美琪指,被告有辯護權利,控方有責任需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罪,法庭才接受或定罪,如果在過程中發現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一定不會「收埋」,而是向法庭展示及向被告披露,讓被告得到全面及公平公正審訊。

對於有外國傳媒質疑律政司檢控有其他目的,楊美琪回應是「完全失實、毫無根據」。楊美琪表示,相關工作面對很多不同的挑戰,強調「捍衛法治、秉承公義」是檢控人員的基因及初心,因此會公正處理每件案件、公平對待每個被告人,處理案件時不忘初心及爭取公義。她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會以「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原則保障每名市民,以大眾利益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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