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婦收到騙徒來電,對方聲稱是她兒子並稱因刑事案件被扣留調查,需要繳交5萬港元保釋金,要老婦把現金交予他朋友。其後有人按約定現身,企圖取走現金時被拘捕。被捕青年早前承認1項企圖處理犯罪得益罪,今日(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表示,被告適合接受嚴格的訓練及看管。
報稱DJ的19歲男被告朱維權,被控於2022年11月21日在香港,連同1名不知名男子,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筆5萬港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企圖處理上述財產。辯方求情指被告有悔意且將會修讀有關數碼媒體的課程,望裁判官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約於案發前3天,1名男子致電83歲女事主,聲稱是她兒子,稱自己轉了手機號碼。該男子於案發當日再致電女事主,稱正在沙頭角警署被扣查,叫事主交5萬港元給他的朋友「阿輝」作保釋金。事主提議當日下午在新山道1間酒樓外交收。事主其後報案,執法人員在交收現場外作監視。之後被告出現,在準備拿走裝有現金的膠袋時被捕。警誡下被告稱收到指示去收款,稱事後可獲1000港元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