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一名男學生,去年6月因在旺角街頭張貼18張涉及政治的貼紙,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昨原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改為認罪及自行求情,其間又面露笑容,即被裁判官曾慶東斥責「而家上嚟唔係做表演……唔係你想點就點」,曾官最終念及被告屬初犯及認罪,希望其能汲取事件教訓,判處罰款8,000元。
案情指,警方去年6月4日凌晨巡經旺角西洋菜南街、山東街交界及豉油街交界,發現有街道牌、燈柱、交通燈柱及交通標誌共被貼上18張同款貼紙。經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於6月3日晚上離開寓所,翌日凌晨3時現身涉案現場張貼貼紙。警方同月28日拘捕被告,證實貼紙背面的指模與被告指模相符。路政署其後要用28,800元清理貼紙,但仍有部分殘留無法完全清理。
現年21歲的被告關靖豐,昨在庭上認罪後,其律師代表指原想爭議移除貼紙「導致有油漆剷走」影響答辯意向,又指被告即使現在才認罪,亦應獲完整三分一認罪扣減。裁判官則指出「搣唔搣得甩貼紙」不應影響答辯,並指出刑毀的定義是「短暫性令那件物件失去它應有的功能」,着辯方撤回說法,否則反而對被告不利。辯方最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