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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被捕後賣樓鋪路套現千萬  300萬元交其妻

李卓人作為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的頭目,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現正還押候訊。去年12月,李卓人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庭上披露其妻子鄧燕娥的近況,包括任職國際家務工聯會(Inter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Federation)總幹事,當時正在英國居住及工作;李卓人則賣掉美孚新邨住所套現千萬元,其中約300萬元款項存入鄧燕娥賬戶。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當時指出,李卓人放棄其自住物業,家人亦離開香港,本地聯繫減少,未能信納他承諾不再危害國家安全,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李卓人去年底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當日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並在開庭時指出律政司司長已發出證書指示本案審訊無須設有陪審團,將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代表李卓人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指,李卓人願以50萬元現金保釋,另加兩名人事擔保各20萬元,加上不得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或構成違反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行等作為保釋條件。陳官質疑李卓人以1,000萬元放售物業,妻女均已離港。陳政龍指,李卓人女兒在彭博新聞社工作,其妻子則任職國際家務工聯會總幹事,目前長駐英國,而九旬母親現居護老院。陳政龍解釋李卓人放售物業時,尚未就本案被控,因已多案纏身才賣樓套現,所得款項部分用於清還按揭、年邁母親醫療費用,餘下約300萬元款項存入妻子賬戶,自己則保留不足100萬元。

陳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李卓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遂拒絕李卓人保釋申請。陳官解釋,本案控罪非常嚴重,辯方對案情並無重大爭議,而本案一經定罪將判監經年。另一方面,「支聯會」運作已久,直到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活動,李卓人公開言論與其昔日立場仍然一致,加上其家人已離港,放售物業更顯示其有實際風險潛逃離港,而其有6次案底,曾在保釋期間犯案,認為李卓人的承諾並不可信。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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