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3日)公布,行政長官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賦予的權力,再度委任劉麥嘉軒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主席和非執行董事。
與此同時,財政司司長已根據行政長官在《強積金條例》下轉授的權力,委任蔡加讚、彭一庭、王磊博士和黃麗君為積金局非執行董事。他亦再度委任林振昇、鄧家彪,以及兩名官員為非執行董事。以上任命為期兩年,由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止,首末兩天包括在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公布有關任命時表示,劉麥嘉軒女士自2017年3月起出任積金局非執行董事,並於2021年3月起擔任主席。深信她能繼續有效領導積金局推展各項重大的改革措施,以優化強積金制度。他續說,同時歡迎4位新成員加入積金局,與其他現任董事攜手合作。有信心積金局將受惠於他們多元的專業知識,以及廣泛的成員組合。
更多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