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昨日(3月1日)上午接獲一名32歲姓黃本地男子報案,聲稱收到女友人求助,指被人禁錮於車內。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立即接手調查,其後迅速於葵青區尋獲該名女子,並確認其安全及沒有禁錮事件發生。
警方經調查後相信事件屬虛報,當中涉及感情糾紛。人員同日於旺角區拘捕該名報案男子,涉嫌「浪費警力」。被捕人已被控一項「浪費警力」罪,案件將於3月1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虛報案件不但影響警方處理緊急事故的效率,亦可能會導致真正需要協助的市民得不到適當的緊急服務。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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