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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蛋糕」暗喻製炸彈恐襲 電腦工程師認藏爆炸品囚40個月

香港警方於2021年2月在粉嶺追查黑暴武器庫時,在一名電腦程式工程師攜帶的行李箱內發現大量用作製造爆炸品的化學粉末,以及無線電遙控裝置。涉案工程師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罪,今日(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0個月。

現年44歲的電腦程式工程師黃智榮,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黃於2021年2月8日在粉嶺榮福中心對出近馬適路及聯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約17.4公斤的硝酸鉀、約2.8公斤的氧化鐵、約1.8公斤的鎂粉、約1.2公斤的鋁粉、約4公斤的硫磺粉、約1.5公斤的煙火棒、約260克的爆竹、兩套無線電遙控裝置、一條USB線及兩個電子磅。

2021年2月8日,警方將爆炸品案被捕疑犯押返其粉嶺寓所進行調查。(點新聞資料圖)

案情指,2021年2月8日,警方根據情報跟蹤監視黃智榮。當時,黃帶同一個紅白藍尼龍袋離開柴灣華泰大廈,乘搭的士到聯捷街,再用單車鎖將紅白藍袋扣在欄杆上,然後進入榮福中心第6座。不久,他帶同一個行李箱走出大廈。警方上前截查,在其行李箱內發現控罪所指物品,又在紅白藍袋內發現285個防毒面具濾芯。

經專家檢驗,確認涉案粉末為製造炸彈原材料,而兩套無線電遙控可用作電子點火器引爆炸彈。若將部分粉末混合可製成「閃光粉」,煙花棒插於爆炸品之中,可製成「延時土製炸彈」。被告在警誡下稱收取1至2萬元運送涉案物品。警方在被告手提電話內,發現事前有人透過Telegram向被告表示要「整蛋糕」,被告則稱只負責交收。警方指,網上有人討論用麵粉導致爆炸,示威者以「整蛋糕」作為管有麵粉的辯解。

另外,被告身上被搜出榮福中心某單位鎖匙,單位內被搜出伸縮棍、弓、69枝箭及45個箭頭等。同案62歲被告張煜球被控管有單位內的物品,他拒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排期8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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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爆炸品案 程式設計師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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