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陳同佳投案問題 根本責任在台灣

文/陳術

台灣地區陸委會昨日宣布「開放港澳居民來台自由行」,坊間焦點,其一就是如何申請訪台,另一焦點,就落在台灣殺人案的「疑兇」陳同佳身上,關於案件疑犯陳同佳赴台自首的問題,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表示,台灣當局立場沒有改變;不過,他就提到陳同佳投案不是單純批出簽證的問題,而是牽扯到雙方司法管轄權的問題,為確保案件的後續偵查,希望香港特區政府務實回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才能落實司法正義。筆者認為,案件的本質很簡單,其實不論有沒有疫情,只要台灣地區能給予陳同佳簽證或乘坐飛機到台灣自首,問題就可以解決,台灣地區當局把事情複雜化,只怕又是一波政治操作。

一直協助處理陳同佳案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就明確表示問題不在於台灣是否開關,就算封關,都可向陳發簽證,現時死結在台灣不批准他入境,並呼籲台灣當局按照人道立場,讓陳同佳赴台,一方面不用留在香港像軟禁一樣,另一方面潘媽媽亦希望這件事情能有個完結,希望能盡快處理得到。對於司法互助以及管轄權的問題,管浩鳴就點出,如果陳同佳不願意赴台,兩地就要司法互助,而如果陳同佳願意赴台,則不必經過司法互助。

台灣不讓入境 疑犯無從自首

對於陳同佳投案的問題,撇除司法互助及法律問題,其實處理方法可以十分簡單,既然陳同佳早就表達了願意赴台自首的意願,只要台灣地區容許陳同佳入境,陳同佳一落機或到機場,台灣地區的執法人員把他拘捕,依台灣地區的法律處理即可。台灣現時不願意「接收」陳同佳,最大可能,就是不想處理陳同佳案,或者以司法互助或管轄權的問題,刁難特區政府,甚至借機抹黑、意指這是特區政府的問題。可是,陳同佳表達了意願,香港的立法會議員表明會協助投案,但台灣地區的政客還在推三推四,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如果市民大眾有留意台灣地區的新聞,會發現台灣地區的政客,很多時候都是「政治優先」,例如在香港發生黑暴運動時,台灣地區的政客,都紛紛「支持」黑暴,有些不要臉的當權者,甚至公開表示要與香港人「同行」或「一起」等等;好了,黑暴運動完結,反中亂港勢力敗走,有反動分子的支持者要移居台灣,卻發現當初表示要「支持香港」的台灣,原來在一步步收緊香港移民的限制,當初的所謂支持,根本是口惠而實不至。把這種「玩政治」的操作套用到陳同佳案,台灣的民進黨已經借事件以至黑暴「食夠了人血饅頭」,處不處理案件,是否不公義,台灣的政客,豈會還在乎呢?

玩政治的終被「政治玩」

物極必反,是一種難以打破的定律,台灣的民進黨過去數年炒作政治、賺盡紅利;可是,只顧政治而忽略實事,終歸要付出沉重的代價,去年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台灣的民進黨大敗,就是台灣地區同胞給民進黨的一個警告,民進黨想繼續執政,但又妄顧台灣地區人民的利益,對祖國只懂搞對抗,對外則亂用民眾的錢「買武器」,這樣管治社會,市民怎會有好的生活?在可見的將來,筆者相信台灣當局不會去處理陳同佳案,各位要看清楚,一個聲稱自己民主、正義的政府,會連殺人疑犯自首都不接受,這些政客說自己正義,是多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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