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本港街頭突然湧現不少行乞者,部分更疑似假扮殘疾人士,利用市民善心行騙,一個鐘收入高達逾千元。警務處公共關係部回覆點新聞查詢時表示,今年1月至2月14日,警方就行乞罪行共拘捕3人,當中包括2男1女。
警方提醒,任何人在任何公眾地方乞取或收取施捨,均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5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500元及監禁12個月。警方會繼續留意有關情況,如發現任何人士觸犯法例,會跟進調查。
本港行乞活動近期似有上升趨勢。點新聞日前曾報道,有讀者在元朗宏發徑(合益商場後面)見到一男子行乞。該男子身旁放有一木板推車,上面躺着一個四肢都畸型生長的男士。路過的市民不少都會留下10元到100元不等的現金,即使是菲傭姐姐也會上前施捨。據讀者現場觀察,不到45分鐘的時間,料行乞男子已獲逾千元捐款。有警員到場查問,該行乞者立即將所有款項收起,相信警察查閱證件及給予警告後,該行乞者推着木板車離開。之後,讀者又好奇跟着行乞者離開的路線,結果在附近一個角落,竟然看到令人震驚的一幕——行乞者與睡在木板上不能行動的男子,居然行動自如,完全沒有傷殘。(查看詳細報道)
另外,長沙灣順寧道一街市外,日前亦有一對30多歲持雙程證來港的傷殘男女賣唱,期間有途人把錢放入其紙皮盒內。二人同被控1項乞取施捨罪,前日(1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各判處罰款1500元,若不能繳付罰款,則須以監禁5日作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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