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 控方:屬「初選」骨幹成員

47名攬炒派於2020年發起及參與所謂的「35+初選」,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第二日審訊。控方在庭上開案陳詞指出,案中被告之一的吳政亨,是首被告戴耀廷的支持者,自2016年起已協助戴的政治運動如「雷動計劃」。案發時,吳政亨以筆名「李伯盧」身份行事,發起所謂「三投三不投」的行動,促使「初選」構成約束力,成為「初選計劃」的骨幹成員。

所謂「三投三不投」,即要求選民在立法會選舉上,不要投票給沒有參與「初選」、反對舉行「初選」、拒絕受「初選」結果約束者。控方指,對不願受「初選」結果約束的政黨如「街工」,吳政亨曾發文譴責,指稱「三投三不投」可驅逐不遵守「初選」者,又發帖要求港島及九龍東、西「初選」參選人接受「初選」的約束。

控方指,吳政亨在網上寫文提議舉辦「初選」論壇後,其他組織者有舉辦到,而在「初選」投票日吳政亨在網站整理了一個地圖,顯示全港超過250個票站地點,又派出多名義工做觀察員「監察」初選程序,說要確保「公平公正」。

在「初選」結束後,吳政亨又先後發布影片及文章,讚揚戴耀廷、區諾軒的「領導」和「協調」能力,令「初選」成事,又重申堅定支持戴耀廷的計劃,要求所有參選者受「初選」結果約束,以增加取得議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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