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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十九歲的我》煞停 監製:採訪李慧詩有許可

《給十九歲的我》監製發表聲明指,採訪李慧詩前有表明身份。(網絡圖片)

張婉婷執導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公映幾日後引來不少爭議並宣布煞停。「牛下女車神」、香港單車運動員李慧詩發文,強調自己是「被通知」成為紀錄片的一部分。今日(8日)凌晨,《給十九歲的我》監製黃慧發表聲明,稱當日採訪是由李慧詩所在校方正式申請而獲得入場攝錄許可。

黃慧今日向香港體育記者協會發表公開信,指2016年到日本伊豆拍攝行程,是由李慧詩所在校方事前直接向日本主辦當局申請而獲得許可入場攝錄,影片方有清楚表明劇組是來自「英華女校紀錄片的攝製隊」。至於一直所講的「名譽董事」,是香港單車聯會(現改名為香港單車總會)前名譽秘書長陳仲雨。

香港體育記者協會日前發文指,張婉婷早前在訪問中提及於《給十九歲的我》拍攝期間,聲稱未持有大會採訪批准而進入單車場館採訪李慧詩,對張婉婷未有按正常途徑申領採訪證一事感到遺憾;李慧詩曾於社交平台發文強調,自己是「被通知」成為電影的一部分,「沒有犯法,是否代表那是對的?沒有犯法,是否就不用當事人同意?哪怕是事先『知會』一聲以尊重當事人的『程序』都省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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