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一名父親以「幫忙保管」為由,拿走兩名13歲子女1.68萬人民幣(約1.9萬港元)利是錢(壓歲錢),子女多次要求歸還無果,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日前判父親須於15天內歸還利是錢。
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審議後表示,過年期間,長輩按照習俗發給子女的利是錢,符合法律中「贈與」的構成條件,因此利是錢屬子女的個人合法財產。且該名父親已與妻子離婚,兩名子女均由妻子撫養,子女在撫養人同意下要取回利是錢屬合理,故裁定該父親須於15天內歸還子女全數利是錢。
事件中父親的行為引來網友的熱議與不滿,網友斥責其做法不體面,既然離婚後孩子由妻子撫養,就更不該拿走孩子的利是錢。
更多閱讀:
收藏
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