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青年去年10月1日,被指在深水埗損毀國旗及區旗,被控一項侮辱國旗及兩項侮辱區旗罪。他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排期於3月20日開審,其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控方表示,將傳召4名控方證人。辯方則表示,不爭議被告當天曾作相關行為、錄影會面的招認及閉路電視片段。他透露被告有自閉症,若看見身邊環境出現大轉變,便會有所反應,將會爭議其意圖並非侮辱國旗區旗。
黃俊樂(19歲,學生),控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日,在九龍深水埗南昌街休憩處外,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一支國旗;以及於同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及界限街交界、聚魚道及通洲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的方式侮辱一支和三支區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