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黎智英團隊 果然在勾結外國勢力!

稀思路/筆是機場

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嘅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佢被控嘅罪行,係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當黎智英要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辯護時,基本上法律界以至坊間都講過,無可能喺一宗涉及外部勢力嘅國安案件上,容許被告又引來「外國勢力」嘅律師嚟參與案件,只不過法庭依然故我,就算去到終審法院都依然批准黎智英聘用Tim Owen。近日,有新聞指黎智英嘅國際律師團隊已經去信英國政府,要求對方介入事件,即係,黎智英嘅「律師團」擺明車馬勾結外國勢力,咁亦佐證咗,當初社會各界對黎智英聘用Tim Owen嘅憂慮,百分百有道理!

按照BBC嘅報道,黎智英嘅國際律師團隊早前去信英國政府,形容黎智英案件有「象徵性」,又透露律師團隊先後向英國兩任外交大臣提出會面請求,第一次會面被拒,第二次「無聲氣」,但係英國政府本月初已經答應安排外交部大臣會晤。其他媒體報道,英國首相嘅發言人證實,外交部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同黎智英嘅法律團隊會面,又指當局向黎智英提供支援已經「有一段時間」,仲強調特區政府必須停止針對包括黎智英在內嘅「異見人士」,英方將繼續支持人權自由同法治。

呢件事,第一個亦係最重要嘅問題,在於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外界擔憂佢請嘅外國律師會勾結勢力,已經唔係擔憂,而係鐵一般事實。之前關於黎智英要聘用Tim Owen一事,法庭內外爭議不絕,甚至全國人大常委會都就香港國安法嘅不同條文作出解釋,相關嘅國安漏洞,如果唔出手堵塞,大家就好可能會見到黎智英請嘅外國律師(包括國際律師團隊)法庭內為其抗辯之餘,喺法庭甚至喺香港之外,會用政治手段處理黎智英嘅問題,關於呢一點,我哋無可能接受同容許發生。

由此引伸落去,其實黎智英嘅國際律師團隊同英國政府更加係荒謬,例如英國政府表示自己將繼續支持「人權自由及法治」,大家理解到嘅法治,應該係如果一個人涉嫌犯罪,佢係有罪定無罪,應該交由法庭審理,如果黎智英涉嫌犯法,佢嘅團隊竟然搵外國政府介入,咁除咗係勾結外國勢力,更加係想用政治干預法庭,係破壞法治先真!筆者最想知道嘅係,黎智英一直要聘用嘅Tim Owen,喺呢件事上面到底有冇角色?如果有,Tim Owen到底做過啲乜!

特區政府日前就出新聞稿,表明強烈反對外國政府就黎智英案嘅干預,以及對特區政府嘅不實指控同批評,指出任何被告人企圖借用或勾結外國政治力量逃避應有嘅司法審判,都係公然破壞香港特區法治同干預內部事務,被告人行為亦極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喺今次黎智英嘅國安案件上,大家都睇到外國勢力又喺度赤裸裸地干預香港司法,有兩個問題值得深究,第一係黎智英咁樣勾結外國勢力,係咪犯法呢?而佢嘅「法律團隊」熟知法律以至普通法原則,咁樣要求外國政府幫手諗計救黎智英,又係咪知法犯法?由黎智英決定「深入地」鼓動黑暴時,佢每行一步就錯一步,依家面臨重罪但似乎態度依然,呢種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時再搵外國勢力「救自己」嘅手段,客觀效果,只會令自己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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