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平面設計師承認於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有關煽惑投白票或不投票的帖文,今日(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2個月,緩刑18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最近失業,家庭負擔大,需要供養父母,而且被告有悔意,承認意氣用事下犯案。辯方又指,被告從事設計工作多年,對社會有貢獻,亦配合廉署調查。裁判官判案時表示本案是單一事件,相信被告不會再重犯,參考同類案例後,認為判處緩刑是合適。
控罪指,被告胡康騏於前年12月15日在社交專頁,轉載煽惑另一人在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同案亦有另外3名被告,其中兩人已認罪,早前均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其餘1人押後至本月1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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