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思路/筆是機場
解決問題最好嘅方法,就係解決提出問題嘅人?喺西方社會,雖然號稱係民主、自由嘅社會,但所謂自由,其實好可能只係當權者「容許嘅自由」,如果市民嘅自由影響到政府施政,咁就算係「民主國家」,都係好唔民主。近一年,因為通脹、能源危機等問題,英國示威不絕,罷工嘅人各行各業都有,雖然訴求唔一定完全一樣,但當中都有兩大共通點,第一係要求加薪,第二係指政府無能。
被指無能嘅英國政府,最近就有一個計劃,就係打算制訂《反罷工法》,規定多個關鍵行業嘅工會,必須提供最低限度水平嘅服務,否則可能會被控告;英國政府咁樣立法,到底合唔合法?如果西方社會一直有嘅罷工權可以咁樣被奪去,咁佢哋嘅「人權法」,要嚟做咩?
驟眼睇英國政府嘅立法計劃,可能會畀人感覺有啲古怪,因為英國政府唔係直接禁止罷工,而係要求相關組織或工會,要提供最低限度水平嘅服務。有外媒就指出,其實英國政府的確有諗過禁止警員同邊防部門人員參加工會同罷工,如有罷工可能就會觸犯刑事罪;不過,英國政府最後並無採用,唔係因為佢哋想「鬆手啲」,而係如果佢哋禁止其他人參加工會,可能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畀工人加入工會嘅權利,於是,就出現咗要求特定部門必須提供最低服務嘅方案,間接阻止罷工或者減低罷工嘅影響。
如果從法理睇呢件事,尤其是不同媒體提及嘅《歐洲人權公約》,入面有條文寫明,「人人有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的權利,包括為保護本身的利益而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即係話,英國政府如果想直接禁止人參加工會同罷工,幾乎肯定會受到法律挑戰兼好大可能敗訴;在此路不通嘅情況下,佢哋就「取巧」,要求一啲工會,包括涉及保安、邊防甚至醫療嘅公共部門,要提供最低限度水平嘅服務,要人「罷工都要維持服務」。
從玩政治嘅角度而言,大家可以話英國政府「叻」,但從罷工角度睇,英國政府似乎連common sense(常識)都唔講喇,一群人要罷工,某程度上就係要令一間公司、一個行業或者一項服務「停擺」,咁先發揮到罷工最大嘅威力;如果英國政府可以要人罷工得嚟「又有服務」,咁罷嚟做乜?而且,如果相關法例通過,其實客觀效果就係部分想罷工嘅人,最後都係唔可以罷工,所以一樣有可能會引起法律挑戰,而且上到法庭,英國政府亦唔一定贏!
英國近年示威遊行多,講到底,係因為英國嘅通脹、能源價格甚至係糧食供應嘅問題,退十萬步講,就算畀英國政府成功推出《反罷工法》,可以一時壓低示威潮,但根本問題其實從來都無解決過。睇上月中嘅數字,雖然英國通脹已經喺高位回落,但仍然超過10%,英國有唔少人都要節衣縮食,甚至喺暖氣同食物之間「二選其一」,英國政府唔解決呢啲問題,就算佢立法完全禁止罷工,最後都只會爆發更大衝突。筆者睇新聞,英國首相蘇納克,喺新年演說提出「五大工作目標」,包括今年內要將通脹率減半、發展經濟喺全國創造收入更高嘅工作同機會等等;英國能唔能夠實現呢個美好藍圖尚未可知,我哋唯一知道嘅係,英國呢個曾經雄霸全球嘅國家,似乎已經處在「日落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