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翻側釀一死兩重傷 打瞌睡司機判囚3年半

巴士翻側致一名乘客死亡、兩名乘客重傷,車長判監42個月。(中新社資料圖)

2021年11月,大埔公路一輛雙層巴士駛往大圍時,撞向分岔路口石壆及翻側,一名男乘客頭部變形,當場死亡,兩名乘客重傷。涉案九巴車長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兩罪,今日(3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42個月,停牌5年。法官指被告作為公共交通工具駕駛者,將乘客性命置於危險當中,亦對死者家人帶來心理創傷,屬加刑因素。

被告黃永強(59歲,案發時為九巴司機),被控於2021年11月18日,在新界大圍大埔公路大圍段與青沙公路交界附近,在道路上危險駕駛公共巴士,引致吳展輝死亡,以及林姓及姚姓乘客身體受嚴重傷害。

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指,巴士在撞向分岔路口石壆前,被告曾經點頭和搖頭約16秒,而翻看閉路電視,被告在當時合上眼睛。雖然被告在撞上石壆前一刻有張開眼睛,但周官認為被告的確有瞌睡情況。周官又指,被告駕駛該路段巴士多年,對路線非常熟悉,而且當日路面狀況良好,亦沒有事物阻礙他的視線,故非一時錯判。

案情指,案發當晚11時許,被告駕駛九巴雙層巴士88K前往大圍顯徑,車上載有11名乘客。當巴士駛接分岔路口石壆時,未有向右轉入原定路線,隨後撞向石壆及翻側在地,在青沙公路上滑行約8米。死者吳展輝原本坐在上層右邊第3排,在意外發生時,吳從座位飛到左邊。消防員和救護車在事發後約10分鐘到場,吳被巴士車身壓着,頭部嚴重變形及流出腦漿,當場證明死亡。

63歲林姓傷者則坐在死者後方,經檢查後發現右股骨內側髁閉合性骨折,留醫3個月後出院。截至2022年11月,林仍需用柺杖步行,未能工作。20歲姚姓傷者則有腹膜積血及肝臟撕裂,最大撕裂約9.3cm,其下巴及下肢亦有撕裂,須進行外科手術,其同月26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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