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版權條例》修訂 丘應樺:政府會加強宣傳釋除公眾疑慮

立法會今日恢復《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辯論,草案最終獲在席議員過半數支持三讀通過。(點新聞記者馮沛賢攝)

前特首林鄭月娥於去年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多項立法建議,當中包括《版權條例》修訂。立法會今日(7日)恢復《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辯論,草案最終獲在席議員過半數支持三讀通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表示,當局會加強宣傳,釋除公眾疑慮。

《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馬逢國議員表示,草案旨在修訂版權擁有人或表演者向公眾傳播作品或表演的權利訂定條文;限制聯線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在不侵犯版權或表演者權利的情況下作出的作為訂定中在關乎侵犯權利的訴訟中,在考慮是否應判給額外損害賠償時應予考慮的額外因素;就保護版權作品不受侵犯的有效科技措施而言,為關乎規避該等措施的若干罪行,訂定調查、檢取、處置物品及其他權力的條文。

馬逢國強調條例草案已平衡不同持份者的權益。(直播截圖)

馬逢國指,委員會委員普遍支持草案,並曾討論草案立法建議包括各項刑事罪行條文會否影響公眾日常網上行為及表達自由,政府回應表示加入刑事罪行條文是配合科學中立專有傳播權利,當中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與現行分發侵權複製品刑事罪行相約。他續指,「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建設成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當局就文本及數據開採引入特定版權豁免,有利於研究及創新,對數據工程創新科技發展有正面影響。

林新強議員表明支持訂定草案。他指出,全球不少國家就20年前已經修訂版權條例以加強數碼環境中的版權保護,現時香港版權條例嚴重落後於國際標準,阻礙知識產權及創意產業發展。他建議政府在條例通過以後,應盡快推動知識產權估值,加強教育局監管,培養相關專科人才,在大學開設更多知識產權法律,讓學生及早學習,保護自身產品權益。

林新強指現時香港版權條例嚴重落後於國際標準,阻礙知識產權及創意產業發展。(直播截圖)

坊間有意見指修例將扼殺創作自由及言論自由。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有市民擔心言論自由受影響,政府一直無法釋除公眾對「改圖」「改歌」的疑慮,創作者害怕誤墜法網而自我審查,他促請政府除了保障版權擁有者的權利之外,亦要聲明草案通過後,不引致言論自由收窄。

馬逢國強調修例已平衡不同持份者的權益,包括提供一系列豁免,包括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模仿、評論時事或已引用去目的之常見互聯網活動,條例不單沒有扼殺公眾自由,反而鞏固香港國際地位及聲譽,他認為相信版權保護制度是文明創意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石,期望政府持續強化版權保護制度,跟上時代步伐,與國際接軌。

丘應樺指,條例修訂完成向外界展示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與立法機關理性高效討論。(直播截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回應表示,條例修訂工作得以完成,向外界展示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與立法機關理性高效討論,有利香港社會及經濟發展的政策,有助提升香港整體競爭力。

他續指,「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建設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為達到此目標,政府必須確保香港知識產權制度,與國際標準接軌,配合香港知識型經濟發展需要,建議自2006年起,經過多項大型諮詢、立法會、版權擁有人、服務提供者及版權使用者多年討論所達致的成果及廣泛共識,符合不同持份者利益,草案可加強數碼環境的版權保護,強調不會收窄公眾的言論自由,反而比現行法例提供更多豁免,特區政府會加強宣傳,釋除公眾疑慮。

草案最終獲在席議員過半數支持三讀通過。

(點新聞記者馮沛賢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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