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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許智峯或成為澳洲律師? 美西國家真「包容」通緝犯!

稀思路/筆是機場

有啲政客曾經公開講過「案底令人生更精彩」,但事實呢?案底只會令人生更悲哀,如果有案底,唔單止申請工作、移民時會有影響,如果有案底者要申請專業職位,一樣大受影響;例如要做律師或大律師,有案底嘅人一般嚟講都好難獲得或註冊一啲專業資格,甚至連做保險業、銀行業、董事都會有阻礙。不過,世界總有荒謬事情,最近就有新聞指,人稱「癲鴿峯」嘅許智峯,喺澳洲取得法律學位嘅學歷,嚟緊仲會喺當地一間律師樓見習同深造,「期望幾個月後正式取得專業資格」。一個香港嘅通緝犯,將會喺澳洲做律師?呢個係咪笑話嚟?

根據許智峯自己嘅講法,佢話自己近幾個月「飛咗4次」去做政治游說,近兩星期就備戰考試,「第一次感受到讀書壓力」,又懶型咁話覺得無論如何都要裝備自己,喺知識、事業、經濟上有穩定嘅基礎,先可以「長期作戰」咁話喎。聽佢一番說話,看似平常,但其實佢早排先被香港法庭判監,應該係一個通緝犯先啱喎!

可能有人已經淡忘咗許智峯呢個攬炒派政客,但係佢除咗應該涉及攬炒派嘅非法「初選」案,佢由於涉及提供錯誤訊息誤導警方相信佢外訪後會回港受審,無按原定保釋條件出庭應訊,被裁定4項藐視法庭罪成,今年9月底被判監禁3年6個月,而且須付懲罰性嘅訟費。當時香港法庭考慮到案件嚴重性,包括使用虛假文件,加上潛逃對刑事司法制度嘅影響,而且許智峯毫無悔意,因此作出有關判刑。

一個喺兩個月前,先被香港法庭判監嘅通緝犯,人去咗澳洲,一個亦係實行普通法制度嘅地方,竟然可以讀法律之後仲可能成為法律專業人士(律師),呢件事可以話係極度荒謬。首先一點,係澳洲選擇收留一個香港通緝犯,已經令人難以接受,如果許智峯喺當地完成法律課程、見習同深造後,可以喺當地做埋律師,咁澳洲會唔會太自由、太開放呢?換個角度,如果有澳洲嘅通緝犯喺香港特區被收留甚至「培養」,澳洲當局又接唔接受呢?

若然許智峯能夠喺澳洲做法律專業人士,坦白講,將會係澳洲法律界嘅一大笑話,原來一個喺普通法地區犯咗法嘅人,去到另一普通法地方竟然可以做法律專業人士。其實喺許智峯之前,被指喺香港涉嫌犯法嘅郭榮鏗,就喺美國紐約開咗律師行,當香港有唔少攬炒派政客或支持者喺香港為自己行為「負責」時,一啲政客就喺歐、美、澳「風流快活」,齊上齊落?唔好玩啦,一班狀似齊心嘅攬炒派政客,與其話佢哋會同香港嘅「同路人」共同進退,現實啲講,佢哋根本就係大難臨頭各自飛,之前對支持者嘅承諾,絕對敵不過自身利益。政客之所以叫政客,係因為佢哋一直計算,最主要都係計緊自己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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