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2歲速遞員自去年起在多個社交平台發布共113條具煽動意圖的訊息,日前又轉載誤將「黑暴」歌曲當作國歌播放的片段,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今日(23日)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查被告會否有其他社交帳戶。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期間須還柙看管,保留8天覆核權利。
被告王俊傑,於2021年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Instagram和Twitter發布、提供及/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片段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訂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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