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聯同5大總區的人員,於11月2日至昨日(16日)進行代號「跨欄」的打擊兒童色情物品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處地點。行動中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串謀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等罪拘捕10人,年齡介乎22歲至57歲。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獲保釋,不排除有其他同夥被捕。
警方今日(17日)舉行記者會,簡介案情。11月初警方在秀茂坪拘捕20歲男子,懷疑他與他人在社交平台兜售兒童色情物品,每筆交易500至1000元。警方昨日在多區拘捕9名男子,涉嫌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社交媒體平台、網站或透過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有關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在其電腦或智能電話器材內。警方表示,案件涉及不少於250段兒童色情影片,在其中一名被捕人電腦內更發現超過100段影片。初步調查顯示,被捕人互不相識,相信沒有組織性。
警方強調,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嚴重罪行,違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入獄5年及罰款100萬元。警方將繼續與不同執法部門及其他持份者緊密合作,聯手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案,以免兒童被不法分子利用圖利,進行各類型色情活動或被性侵犯。警方亦呼籲大眾要教導兒童不要輕信陌生人,隨便發布私人影片或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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