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次偷拍案底的地盤工人不但沒有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將隱蔽鏡頭藏於鞋面,偷拍近百段裙底影片,其中17段影片是在公眾場所內拍攝,牽涉16名女童及1名成年女子。他2星期前承認17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今天(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4星期。
47歲被告梁嘉偉,承認於2022年6月1日至19日期間,在香港的商場、店舖或超級市場內,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拍攝女生裙底。辯方求情指,被告覺得懊悔,出獄後會把犯人編號置於枱頭,以作警醒自己不要再犯。被告因與前女友的事,令其成就感低落及缺乏自信,他亦知案情嚴重,冀法庭可以輕判。
裁判官判刑指,不少案例指出偷拍行為令受害人不安及令公眾厭惡,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裁判官續指被告過往有2次同類案底,案情顯示今次偷拍裙底有充足預謀,又在1個月之內干犯大量控罪,這都是加刑的考慮因素。相關報告顯示被告沒有精神問題,惟心理報告則指被告過往未能與女性建立關係,因而自卑,並指他重犯機會高。裁判官以每項控罪判監8星期為量刑起點,在考慮不同因素後加刑至9星期,經認罪扣減及量刑整體性調整後,共判監24星期。
案情指,今年6月19日有巡邏警員在街上發現被告形迹可疑,於是將他截停調查,發現他的右邊鞋有一個隱蔽鏡頭攝錄相機,而電池則收藏在右腳襪子內,鏡頭內的影片可透過無線網絡及應用程式傳送到手提電話,警方發現被告的手提電話內有92段裙底影片,其中17段的背景顯示拍攝地點是一個公眾地方,警方再從事主的衣着及身高分辨出其中16人是未成年女童,有受害女童當時身穿白雪公主裙及校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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