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中大其後報警,兩男原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提出修訂控罪,改控兩人非法集結罪。一名20歲青年周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王詩麗下令為被告索取更生、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把案件押後至11月16日檢聽取進一步求情陳詞,於11月23日判刑,期間被告續須還柙。
認罪被告唐綽謙(案發18歲)為職訓局學生,他承認於2020年11月19日在香港中文大學與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案情指出,中大基於公共衞生考慮,於網上舉行畢業典禮,有人在網上呼籲同日到中大遊行示威。及後,約百名示威者遊行至百萬大道,有人拉起直幡、橫額,穿黑衣的被告唐綽謙戴黑色口罩參與其中。保安曾警告在場人士犯法,示威者追罵保安,場面混亂。唐於同年12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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