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本港放寬入境檢疫要求,經機場出入境旅客的數字逐步上升。為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機場警區主動收集情報,今日(26日)放蛇拘捕1名41歲白牌車司機。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涉案車輛亦被扣押作進一步檢驗。
機場警區發現有人利用網上平台刊登廣告,提供私家車出租服務。機場警區特遣隊及交通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今日上午約11時,派員喬裝乘客租用一輛私家車。當車輛到達目的地並支付相關載客費用後,人員拘捕該名41歲姓陳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涉案車輛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
警方重申,非法出租載客取酬是嚴重罪行,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個月,再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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