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26日)根據《放債人條例》(第163章)(《條例》)作出決議,調低法定貸款利率上限。根據經修訂的《條例》,法定貸款利率上限將由年息60%下調至48%;敲詐性利率的門檻則由年息48%下調至36%。經修訂的《條例》將於今年12月30日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放債利率的水平表示關注,認為利率偏高會對借款人,尤其是低收入者造成傷害,並引起其他社會問題。政府在經參考消費者委員會的建議、本地放債行業現時採用的實際利率、海外地區的貸款利率上限及其他市場數據後,提出下調法定貸款利率上限。
許正宇表示,未來將持續檢討放債人規管措施,透過公眾教育宣揚審慎借貸的重要性,以及促使放債人更負責任地批出貸款,保障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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