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攬炒黑暴2019年11月11日堵路破壞交通工具,逼迫市民參與所謂「大三罷」。當日交通警員在西灣河清路障及驅散暴徒期間遭遇圍攻,該警員在生命受威脅情況下開槍,擊中一名青年。中槍青年周柏均早前被裁定阻差辦公、企圖搶劫和企圖逃脫罪成,原訂今(10日)早在區域法院求情,但他的代表律師指,被告上周五肚痛要入院治療,今未能到庭應訊,故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周柏均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以及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早前裁決時指,事發時警員A受到周柏均、另一名被告胡子鍵及其他2人前後夾擊,A曾拔槍要求他們離開不果,周更繼續步近並伸手,考慮到A受圍攻,他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而選擇開槍,是完全合理的做法,並非如辯方所說使用過分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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