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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D|江玉歡議員不妨多了解我國總體國家安全觀

文/馮煒光

港人受英國殖民地者誤導多年,以為專業人士如投資銀行家、律師、醫生、會計師、工程師或資深公務員如AO等,便一定懂政治,懂治理。其實不然,專業人士和專業政治人,是兩種不同的思維。優秀的政治人可以同時是專業人士,例如毛澤東是專業老師,但他處理政治時,一定不會用「有教無類」等專業標準去「教化」政敵,否則早便成了腐敗的國民黨反動派當局的槍下英烈了。香港回歸祖國25年的經驗也說明,歴屆政府都大量網羅各界精英,但「攬炒派」卻不斷坐大,甚至釀出2019年的黑暴之災。最後還是中央政府以專業政治和治理角度,毅然出手,依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香港才能擺脫黑暴的夢魘。必須注意「依法」這兩字,從法律專業角度看,中央政府這兩個舉措,程序上無懈可擊。但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的高瞻遠矚,把握適當時機,並能下定決心出手。這便是專業的政治判斷和技巧。

近日特區政府抗疫,把7名賣「假針紙」被刑拘的醫生的逾2萬張針紙一筆勾銷,招來立法會議員江玉歡的狠批;這便突顯了專業人士和專業政治人思維上的重大區別。從專業人士的思維角度,江議員的批評,頭頭是道。但從專業政治人思維看,筆者絕不苟同。因為專業政治人需要有3個觀念。

1)大局觀

專業政治人需時刻胸懷全局,想的是全香港人的福祉,這當然包括健康。因此,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毅然決定由那7名被捕醫生發出的針紙,在10月12日開始失效,是有大局觀的表現。因為盧局長考慮的:

是全港700萬名市民生命健康重要抑或7名醫生是否已被定了罪重要?

是全港700萬名市民的健康重要,抑或那2萬多用錢去買「假針紙」的市民便利重要?

若用江議員的無罪推定論來看待問題,那麼黎智英理論上也未被定罪,是否也應立馬把黎放出來,讓他繼續辦他的《蘋果日報》?

2)總體國家安全觀

習近平主席在2014年4月15日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關鍵是「總體」,強調大安全理念,涵蓋政治、軍事、國土、經濟、金融、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糧食、生態、資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極地、生物、人工智能、數據等諸多領域。

以港人經歷過的1997年亞州金融風暴為例,一夜之間,港元受嚴重狙擊,被迫以狠加利息回應,最後導致持續近6年的資產大貶值,經濟嚴重衰退,多少人因而燒炭,多少家庭因而破碎。這不是重大安全問題,又是什麼?

說回抗疫,「重大傳染病和生物安全風險是事關國家安全和發展、事關社會穩定的重大風險挑戰。」這句話不是筆者杜撰的,出處是《總體國家安全觀學習綱要》。這本小書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和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編寫的。這本書的繁體版剛在香港書店發售,江議員不妨買來一讀。若依此書定義,盧寵茂局長「勾銷假針紙的決定」是踐行了總體國家安全觀,守護好香港這個國家南大門的國家安全。

3)敵我觀

「誰是我們的朋友,誰是我們的敵人」,這是毛澤東選集開篇的名言。誠如上述,毛澤東並沒有囿於其教師專業思維而不分敵我。同理,在打擊「假針紙」一事上,專業政治人應能看出黑暴黃絲的醜惡目的:他們在網上以各種手法去誤導和鼓動逾萬市民去買「假針紙」,其實是黑暴黄絲軟對抗的手法之一。其目的是要令香港防疫破防,令香港死去9000多名市民的悲劇延續,也令今年2月初大批市民迫爆急症室的事件重演。不信!只要這2萬多拿了「假針紙」的市民中有十分之一染疫,便完全可以再度迫爆公立醫院急症室,令特區政府左支右絀。

香港人受英國殖民者煽惑,以為政治不用這麼「敵我分明」,其實是大錯特錯。若真的如此,和英國是「沙煲兄弟」的美國為何要卡我國芯片脖子?為何要強迫台積電把廠房設在美國?為何連中國台灣輸往美國的鋼鐵製品若證明有中國產品成份便不能輸美?美國又為何要針對我國華為的5G技術,甚至祭出夥同加拿大「長期拘禁華為創辦人女兒」的骯髒手段?說到底,英美等國家政要,平日道貌岸然,但一旦涉及其國家利益,便完全以敵我矛盾來看待我國。若以一個專業人士角度,科學無分國界,為何我國不能用市場價格去購買芯片?為何我國華為5G不能進入「五眼聯盟」國家的市場?這裏再一次突顯專業人士和專業政治人思維的分別!

江議員今次狠批盧局長,客觀上也是分不清敵我。黃絲黑暴當然拍手稱快,他們樂得躲在「專業」和「法治」的背後,逐其破壞特區防疫的醜惡目的。今天早上黃電台主持大力稱讚江議員的言論,可見一斑。

最後,江議員不妨看看英國殖民者是如何以運用法治來配合其政治領導。1977年10月警廉衝突,若按江議員的專業角度,港英政府不應退讓,因為打擊貪污天經地義,且完全合符法治。但英國殖民地者深明政治判斷和專業判斷是兩碼事,若只按專業判斷,堅拒退讓,香港情況會無法收拾。於是在當年11月5日港督麥理浩作出政治判斷,發出局部特赦令,指令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除了已經被審問、正被通緝和身在海外的人士,特赦於1977年1月1日以前所有涉嫌貪污而未被檢控的公職人員。又於11月7日在當時的立法局內只用一天時間立馬修改《警隊條例》,授予警務處處長權力,可以即時革除任何不服從《警察通令》和廉政公署條例的警務人員。

鑒古知今,若江議員認為盧局長沒有權力一筆勾銷逾2萬張「假針紙」,應參考當年故智,要求立法會立馬開會,一天之內修改法例,賦予盧局長權力,或要求李家超特首運用《緊急法》賦與權力,賦權盧局長立馬廢除這2萬張「假針紙」;而不是以專業人士的思維去代替專業政治人的判斷而去狠批盧局長。因為這客觀上等同為黑暴黃絲張目。還是那句話,專業人士和專業政治人的判斷是不一樣的。否則,我們何需組織政府?找一台超級電腦,把所有專業知識和法律條文輸進去,由超級電腦來作所有決定,便萬事大吉了!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特區政府前新聞統籌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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