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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D|何俊仁獲准保釋的題外話

文/黎岩

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8月22日獲准以70萬元現金及40萬人事擔保保釋外出。雖然香港國安法明確規定,除非確認該被告不再干犯違反國安法的犯罪行為,否則不予保釋,但對一個年屆七旬患有癌症的垂垂老人,相信法庭在作出嚴苛的保釋條件下,完全是基於人道的理由給予何俊仁保釋,在彰顯了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威權的同時,亦彰顯了香港國安法所蘊含的基於人道主義的人權精神,顯然並非某些專欄作家別有用心憑空臆測的所謂的政治考量。

先看有關何俊仁的保釋條件,除去110萬元的現金及人事擔保外,何俊仁必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並遵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何俊仁在香港可謂是街知巷議、熟口熟面的政治人物,就算藏有僥倖心理私藏一本護照,相信也很難由公開渠道逃離香港。且對於一個已經身患癌症的七旬老人,試圖偷渡離境似乎於理於情都不通。何俊仁一案已經排期9月14日再訊,法官陳仲衡當日批准其保釋申請時已經施加了極為嚴苛的條件,有足夠理由確保何俊仁不會繼續危害國安,須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須遵守凌晨12時至翌日早上7時的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最為關鍵的是,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何俊仁涉嫌顛覆罪行最大因由是靠一張能說會道的嘴煽惑並參與各種非法集會,法庭亦據此擬定嚴苛的條件,確保其不再干犯國安法的相關罪行,相信律師出身的何俊仁對自己的涉案行為心知肚明的同時,對國安法的相關條款及相應的保釋條件爛熟於心,斷然不會作出繼續干犯國安法的行為。況且,倘若證明違反保釋條件,法庭可以隨時下令將其收監。

看到這裏,讀者或許已經知曉何俊仁的保釋,完全是法官根據香港國安法就個別案犯之特殊情況所作出的基於人道的嚴謹裁決,這中間絲毫沒有法律以外的半點政治因素。

據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所言,何俊仁患過肺癌,雖然做過手術,但早前照肺,又發現有陰影,擔心癌症復發,因此,亟需盡快覆診做相關檢查,而且他亦曾透露牙齒和肝臟不適,希望盡快安排讓他接受全面身體檢查治療。由於疫情關係,相關檢查已經延至明年,相信法庭主要是考慮何俊仁之健康狀況才批出保釋令。

就是這樣一件看似簡單合乎情理法理的事情,在不同人眼中,特別是在別有用心人士的眼中,居然成了茶餘飯後的特別話題,甚至還可以搬弄是非,污衊歪曲法庭原意,藉此貶損國安法。前電台節目支持人曾志豪在8月26日於《明報》發表評論,指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甚少可以保釋,而何俊仁獲准保釋的標準如何,似乎值得外界格外關注。文章又稱,何俊仁今次保釋成功,「未見大規模反對」,「這是否證明,保釋成功與否不在法庭,而在政治上是否已有共識默契?」曾志豪傳遞隱藏的政治用心不言而喻,正可謂「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如此恣意妄為地揣測法庭裁決,就連劉慧卿亦覺得太過分了,於是在9月3日發文,批評曾志豪「此人居心何在」,「為何要散布會令人『陷於不義』的陰謀論」。當然,劉慧卿之所以痛斥曾志豪,更多的目的還在於為何俊仁的「政治操守」護盤,擔憂曾志豪的有關言論或令外界以為何俊仁已經徹底金盆洗手改弦易轍了,甚至被「招安」了,所以才獲法官開恩批出保釋。劉慧卿在Facebook表示,曾志豪的文章,「好像他(何俊仁)的成功取保候審背後充滿了『不可告人的交易』,令他感到很不舒服。」劉慧卿的「仗義執言」,或會令何俊仁有所安慰,畢竟落難之際,還有「同道」在關心他愛護他。

何俊仁案件仍在排期待審之中,外界自然不便對案件說三道四,亦相信法庭必然會根據香港國安法就本案之案情實況作出公正的裁決。但對法庭所作出的保釋決定,相信法官完全是就何俊仁個人之健康狀況作出裁決,外界無謂就此作出任何不負責任甚至言過其實的政治揣測。任何別有用心的揣測甚至污衊,都不可能撼動、動搖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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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派「鬼打鬼」 劉慧卿斥曾志豪「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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