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及香港電台今日(31日)聯同元朗警區和衞生署,在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天水圍嘉湖山莊麗湖居5座進行執法行動。行動今日上午約7時開始,至上午約10時結束。286名受檢人士中,16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獲發強制檢測令。
今日上午約7時起,嘉湖山莊麗湖居5座的受檢人士被要求出示根據政府早前就該大廈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期限內,曾接受新冠病毒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政府在是次行動共檢查了約286名受檢人士。當中,16人被發現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並已因此獲發強制檢測令。他們須按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政府亦向其中5人發出了100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發言人提醒,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強制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政府亦會向該等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屬違法行為,可處第五級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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