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分子於2019年11月中在全港多區堵路破壞,一名七旬清潔工被磚頭擊斃,兩名分別19歲及18歲的青年被控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
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後,裁定兩人誤殺和有意圖傷人罪不成立,而暴動罪則成立。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判刑。
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二人有預謀犯案但無長期部署,亦無蓄意破壞公眾地方,都不能抹去事件中的悲劇,以監禁6年為量刑起點。二人案發時十分年輕,缺乏引導而漠視後果,還押期間亦有悔意,所以扣減半年刑期,判他們各入獄5年半。
杜麗冰表揚警方花過千小時調查案件,是「全球最好」,又稱讚當日把磚頭搬回行人路的市民是「無名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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