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粉嶺公路上九巴撞樹,釀成6死39傷慘劇,姓文肇事車長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去年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及停牌5年。一名死者家屬近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肇事車長及九巴索償。
原告吳尾宝,為死者蘇麗雄遺產承辦人;答辯人為肇事車長文志光(現年58歲)及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2019年12月18日,文志光於粉嶺公路近松柏駕駛巴士期間,兩名答辯人分別身為車長及僱主,因其疏忽及違反照顧責任及或法定責任,導致死者蘇麗雄於交通意外中死亡。原告要求答辯人作出賠償,兼須付利息及訟費。
資料顯示,2019年12月18日下午4時許,九巴車長文志光駕駛一輛載有逾50人的978路線九巴,沿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行駛至松柏塱對開。在沒有煞車或亮緊急警告燈的情況下,巴士突然撞向防撞欄再撞樹,上層左邊車身遭樹枝「劏開」,一男一女慘被拋出車廂。文志光當時分別曾對到場的救護員及警員表示「我一時睇唔到,撼咗落棵樹度」、「行駛期間,我瞌一瞌」及想拾起欲倒的水樽,其後在警誡下則保持緘默。事故最終造成6名乘客死亡,39人受傷,當中8人為頸椎骨折、頭部骨折等嚴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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