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居家隔離須遵從法例要求 否則或干犯刑事罪行

政府指居家隔離須遵從法例要求,否則或干犯刑事罪行。(添馬台fb)

本港第五波疫情持續,政府今日(8日)表示,確診人士進行居家隔離期間,必須符合法例的隔離要求佩戴電子手環,不能離開其居家範圍,以減低社區傳播的機會。

政府指,確診人士如沒有遵從安排佩戴電子手環,或於居家隔離期間離開其居家範圍,可能干犯刑事罪行。衞生署會跟進調查,依法辦事並嚴肅跟進每一宗個案,以及考慮作出檢控。另外,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7(1)條,獲授權人員可將相關人士移送至任何指定隔離地點。

政府醒市民,衞生署會向相關人士發出隔離令,指示相關人士須接受至少7天隔離。隔離令會指明哪一天為隔離期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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