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消費券昨日(7日)起分階段發放。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今日(8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接獲的投訴,比去年第一次發放消費券時的400至500宗少,亦比較零碎,與支付平台相關的投訴亦顯著減少。她又提醒消費者要留意商戶所提供的優惠是否真正的優惠,因為不少優惠與平日的優惠實際分別不大。
黃鳳嫺提醒,消費者不應因有電子消費券而過度消費,或進行大額預繳式消費,每次付款後要檢查清楚紀錄。消費者亦應留意商戶不能收取最低消費或服務費。
另外,黃鳳嫺提到近年本港新興「先買後付」的服務平台,聲稱可讓消費者購物時,分開3、4期付款給商戶,主要針對年輕一族、消費力不太高人士及主婦等。消委會去年至今,收到22宗涉及相關投訴,包括消費者想退款時,但服務平台沒有真人客服,令消費者難以退款等。她說,雖然「先買後付」有一定好處,但當中有風險,或令客戶不斷消費及過度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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