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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租屋貼士 — 入門篇

雖然居住是生活的基本需求,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去租樓的經驗,如果剛踏入社會,想自己出來住的話,該留意什麼呢?

要在香港有一個安居之所,很多人都會想到找地產經紀看樓盤,但也有一些業主會在網上租房平台,或社交群組上傳自己的樓盤,與租户直接對接。租屋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當中有不少用語,新手租户未必會知道:

「釐印」
即「印花稅」,無論是買賣或租賃物業,均須向特區政府繳納「印花稅」。打「釐印」可使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令合約雙方得到保障,如日後出現糾紛時,相關文件亦可作為有效的呈堂證供。

「查冊」
指土地註冊處提供的查冊服務,市民可透過查閱土地紀錄,查明有關物業的註冊業主以及該物業有否註冊。

「抄錶」
即水電煤的度數錶,如合約沒寫明包水電煤費,入住前租客可把各項度數記錄,以保障自己。

「兩按一上」
指租客首次交租時,要交2個月租金作為「按金」,及1個月的租金作為「上期」。當退租時,業主會檢查單位,如租客能依照租約還原單位,業主就會退回2個月的按金。

「生約 死約」
「生約」及「死約」的分別,在於是否擁有「提早解約權」。「生約」期間,業主及租户雙方可在協議日期,告知對方將提早解除有關租約;而「死約」指雙方在租期內均受到租約的約束,兩者均需履行合約條文,不可解除租約。

「大業主 二房東 三房客」
住宅物業的分租,指在有關物業的註冊擁有人,俗稱「 大業主」,出租給其租戶(俗稱「 二房東」) 後,再由二房東分租全部或部分物業予第三者,俗稱「 三房客」。

在簽訂租約前,應確認清楚租住的地方是否能夠分租的物業,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損失。有時租屋可能會跟業主有所爭執,這個時候就需要了解怎樣去處理。例如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及土地審裁署等政府機構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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