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航運稅務寬減的修訂條例昨日刊憲,合資格航運業商業主導人可獲利得稅半稅優惠(即稅率為8.25%)。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今日(23日)表示,相關的稅務寬減適用於相關航運業商業主導人在今年4月1日或之後收取或獲累算的款項。他相信,新措施的推出能為從業者提供在港營運的經濟誘因,亦能帶動其他海運服務需求,壯大本港的船務業務和海運業群,提升香港作為國際海運中心的地位。
林世雄在網誌中說,現時全球貨運量超過八成循水路運輸,對水運的需求會繼續帶動對高增值海運服務的需求。當局計劃聯同香港海運港口局成員與投資推廣署,透過與業界進行推廣及簡介,宣傳新優惠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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