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汽油彈案 四人囚27至38個月

2019年國慶日前夕汽油彈案,四人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7至38個月。(點新聞資料圖)

2019年國慶日前夕發生的汽油彈案,「12逃犯」案中的其中兩人鄭子豪及廖子文,以及另外兩名男子鄭進及李威龍,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今日(1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7至38個月。

其中鄭子豪及廖子文,因「12逃犯」案,昨日被判囚10個月,法官游德康決定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兩人各人共囚3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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