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佩:車頭限放2部通信裝置 含影片播放設備

羅淑佩指,車頭限放2部通信裝置是經過研究平衡業界營運及道路安全需要。(點新聞資料圖)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今日(16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立法規管司機車頭位置不能擺放多於兩部流動通信裝置,是經過研究平衡業界營運及道路安全需要,法例會囊括所有可能導致駕駛者分心的電子裝置,即使無通信功能的影片播放裝置都會受規限。

羅淑佩指出,受影響的主要包括的士和輕型貨車的商用車,司機會在標板等放置多部裝置「接單」。當局的數字反映,不專注駕駛是交通意外主要原因之一,但同時認為難以禁止司機使用有關裝置,在平衡意見後,認為兩部裝置能讓司機利用作導航及接單或叫車的應用程式,而七寸屏幕已涵蓋香港發售不同電話。而現時市民對乘車安全的警覺提高,相信立法後,乘客會協助提醒司機守法,呼籲司機不應在意外發生後,才想如何逃避罪責。

此外,運輸署亦計劃立法,規定私家車要安裝兒童汽車座椅。羅淑佩強調,文獻顯示沒有安全裝置保護的小孩,在交通意外中容易被拋出車外,因此有需要立法規管。至於的士是否要提供兒童座椅,她認為,若安裝兒童座椅等於佔用一個座位,或影響業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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