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聯同民航處於周末(18及19日),在全港多個無人機飛行熱點,特別是在維港兩岸及附近一帶的限制飛行區進行聯合執法行動,以打擊《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已生效的罪行,特別是在未經民航處許可下於限制飛行區內放飛無人機的行為。
警員於昨午(19日)在尖沙咀海港城附近巡邏期間,發現一名涉嫌違反《小型無人機令》的男子,在事前沒有得到民航處許可下,於限制飛行區內操作無人機。事件中沒有人受傷及財物損毀。警方其後以「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內進行飛行」罪名拘捕該名男子,並檢取其無人機及配件。
警方表示,《小型無人機令》已於2022年6月1日正式生效,小型無人機無論是用作消閒或是商業用途,均須符合《小型無人機令》的要求。警方及民航處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留意與危害行為、限制飛行區及執法相關的條文已經生效,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2年及罰款100,000元。 其他條文則設有6個月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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