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港樓價貴絕全球,基層市民難以置業,而公屋輪候時間又屢創新高,平均需時6.1年才能上樓。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今日(8日)在一個電台節目建議,將公屋申請者3次配屋機會減至2次,以加快輪候時間。黃碧如表示,大部分公屋申請者會用盡3次機會,將耽誤其他申請者的輪候時間,並指重新編配的單位不一定比上次好,配屋亦有公平的做法。她又認為,如果讓申請者同一時間挑選3個單位,則會令其他申請者可挑選的單位減少,反而增加輪候時間。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2013年的數據反映,四成八的公屋申請者在首次配屋時就接受房署提供的單位,用盡3次配屋機會的申請者只佔1成半,認為若縮減到2次配屋機會並非不可行,但同時需縮小配屋的區域範圍,盡量符合申請者要求。他亦表示,減少配屋次數只是減省行政工作,並不會縮短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又認為可以探討讓不適切居所的住戶優先上樓,但承認如何界定不適切居所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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