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黃店「東屋台」老闆娘及其胞弟於2019年反修例期間,涉嫌拒絕警員入店內搜捕,早前受審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21天,但兩人不服定罪提上訴。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姫昨天駁回上訴,指兩人明顯故意阻撓警員追捕逃犯,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兩人須即時入獄服刑。
2019年10月黑暴分子肆虐香港期間,有攬炒派造謠稱警方行動基地傳出不明氣體,藉機搗亂社區。「東屋台」的老闆娘魏素香(36歲)與胞弟魏偉才(25歲)被指拒絕警員進入店內搜捕暴徒。上訴方聲稱,原審裁判官錯誤地裁定上訴人故意阻撓警務人員,又聲言兩人所為只是為當時在「東屋台」外執行職務的警員帶來「些微不方便」。黎官在判詞中指出,上訴人面對一群身穿防暴裝束的警員,依然要警員自證身份才願意出示身份證,當時警方向上訴人提及「逃犯」並指向店內人,但上訴人依然阻擋在門外,更再三打斷警員的說話,是存心刁難,可見意圖是故意阻撓警員正當執行處理職務,令警方需要使用武力移走兩人,增加執法難度。黎官認同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兩名上訴人干犯控罪,故駁回上訴。
歡迎到Apple/Google play store下載 「點新聞」app
iPhone App:http://apple.co/2MxsmE1
Android App:http://bit.ly/36EmZtD
華為App:https://urldra.cloud.huawei.com/ezfJy81ETm
或直接進入點新聞網站瀏覽最新最準的新聞資訊:
www.dotdotnews.com
使用其他社交媒體訂閱點新聞
YouTube:youtube.com/c/dotdotnews點新聞
Instagram:instagram.com/dotdot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