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許正宇今日(14日)發表網誌,指政府正研究立法規管眾籌,杜絕任何人或組織直接或間接以眾籌手段為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籌集資金,亦須切斷逃亡海外不法分子在香港的眾籌資金鏈。他表示,相關法例將於今年諮詢公眾。
許正宇指,目前眾籌活動由股權眾籌、點對點借貸、捐獻性質及報酬或預售性質四類,目前眾籌活動按個別目的及性質,會受到不同相關法例的規管,但香港缺少了一套專門用作規管眾籌的法例,可能導致平台風險、資訊不對稱風險,以及違法風險。
他續指,目前初步考慮圍繞是否為在港營運的眾籌平台發牌或進行登記,並對在平台上募集資金的項目進行盡職審查,亦或是資金募集者在進行眾籌活動前須進行登記或獲得許可,並向資金提供者作出清晰、準確及公平的披露及匯報。他亦提及考慮建立一套匯報制度,識別及舉報可疑交易,以防範危害國家安全、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等各種違法行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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