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日多處出現示威,大批示威者下午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進行非法集結,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向警員投擲雜物、破壞公眾設施及阻塞通道等行為。警方就事件拘捕57名示威者,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人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䆁放。
警方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29日)重新拘捕當中13名男子,年齡20至54歲,其中12人被控暴動罪,1人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部分人被加控無牌管有彈藥、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明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