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  | 一宗小小車禍顯現的消防警方慢半拍作業方式

文/黎岩

周六無事,郊外踏青,走上了大美都海堤,悠哉悠哉慢無目標的閒逛瞎逛,雖被疫霾弄得無甚心緒,眼見太陽漸漸西斜,冷風嗖嗖,唯有打道回家,卻不成想在半道遇到了一宗車禍,也由此算是領教了消防警方按章作業的慢半拍作業方式。

約在下午510時分搭上由大美督巴士站開出的75k巴士前往大埔墟火車站,行至大美督路近雅景花園對開燈位處,眼見前方一輛私家車失控撞左邊分隔自行車道與機動車道的的石壆後,反肚橫亙馬路中間線,由於大美督路是一條較為狹窄的只有快慢雙車道的馬路,路面剎時即堵死,好彩失事私家車司機並無大礙,自行爬出並報警求助。

約8分鐘見有三輛消防車一輛白車呼嘯而至,白車抵達後,了解司機等人並無受傷後即離去。三輛消防車大約十餘人則在現場,等候警方到來處理車禍。

期間巴士正好停在燈位前,巴士司機倒是非常敬業,先是安慰各位乘客,並預計可能要滯留半個鐘,建議心急的乘客可以下車不行20多分鐘到大埔工業村站換乘其他巴士。大多數乘客雖感無奈,還是安之若素選擇在巴士上等候。期間還有乘客納悶:怎麼還不見警方過來。

約25分鐘後,先後有四輛警車(包括一輛衝鋒車)抵達。警方一干人自然是勘察車禍現場,拍照記錄事故現場,大約五分鐘即告完事。之後又見有警車陸續抵達,前後差不多有七八輛警車到達現場。從前面來的警員要不斷給後面來的警員解說事故現場看,應該是越後來者層級越高。大家圍著事故現場評頭論足。

筆者一直納悶,當時事故車反肚壓在中間線偏右,在警方取證後,若果將車右推,完全可以清理出一條行車道,恢復道路通行,當時還以為消防警方是防止推移會損害事故車車頂漆面。但細想又不是,為何?因為車禍後反肚的私家車必然是滑行一段距離,其車頂應該早已畫花。好在約545時左右,六七個消防與三個警員終於合力推車,左扭右扭,感覺費了好大力,總算把車推到了快車線,於是乎道路總算在堵塞近35分鐘後終於有限度打通,所有消防亦拍拍衣袖揚長而去。當時巴士就停在事故正前方。眼見慢車道開通後,包括幾輛體型龐大的田螺車、工程車都可以順利通過(事故車後車尾仍壓在中間線上),甚為謹慎的巴士司機還是放棄通行,直到拖車來把事故車拖走,至633時路面完全暢通後才施施然繼續前行。這時我無意看了下時間,整個車禍處理過程大約持續了70分鐘。也就是說,本來半個小時就可恢復通行的馬路被堵了一個多小時。這對於一宗既無傷者又不涉及第三方賠償的事故而言,處理過程的確有點漫長。

或許是近期防疫並無堂食,當日傍晚,停留在大美督多個停車場的近百輛私家車,正好於彼時打道回府,結果堵塞路上。眼見警方慢條斯理的照章作業方式自然是怨聲載道。

觀乎整個過程,作為一個馬路行走的老司機,確實有如下疑問:一是警方大約事發後25分鐘才抵達現場,比消防遲了15分鐘,確實有點慢;二是警方有七八輛車十幾人抵達一宗很小的事故現場,確無必要;三是車禍只是一宗並不涉及第三方責任鑒定與賠償的小事故,且無任何人受傷,消防警方理應以盡速恢復馬路暢通為要;四是眼見巴士擋道,消防警方只要再稍稍推移事故車(目測只需多5厘米),預留稍寬路面,巴士便可通行,公交則可暢通;五是警方接報車禍同時理應同步招拖車,沒理由警方到達半小時後拖車才抵達;六是本可半小時內恢復通行的事故,卻拖沓70分鐘實屬無必要。

香港警方素來被譽為是全球最有效率的警隊,觀乎這一單一事故,再聯想到抗疫防疫以來的政府公務員的整體表現,卻不能不對此打個問號。這種按照作業按部就班慢條斯理的作業方式,顯然不足以應對緊急事態。試想,若然這宗車禍發生在告士打道、彌敦道,且在上下班高峰期,又會是什麼場景?本港迄今已經有7000人在疫情中失去了寶貴生命,或許就是這種不緊不慢不慌不忙的慢條斯理慢半拍所致,這或許已經成了整個特區管治隊伍習慣成然熟視無睹的通病。一葉知秋,香港的公務員體制確實到了應該大刀闊斧改革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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