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網站今日(22日)公布,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對《全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二版)》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三版)》。
第三版《指南》指出,要在精準快速的流調排查、嚴格的社區管控基礎上,科學研判疫情傳播風險,劃定區域核酸檢測範圍,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提升核酸檢測質量和效率。所在的設區市,包括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應當在24小時內完成劃定範圍的區域核酸檢測任務。需要時,可通過區域內協同支援予以保障;必要時,可申請全國支援。重點修訂內容如下:
一是強調科學精準,對劃定的區域進行核酸檢測。第三版《指南》更加強調在科學研判疫情形勢基礎上,精準劃定檢測範圍,將第二版《指南》中的「全員」修改為「區域」,區域大小由疫情防控需要決定。
二是進一步明確完成時限要求。規定了劃定範圍的核酸檢測應當在24小時內完成,進一步提高疫情「早發現」能力。
三是增設若干工作專班。根据区域核酸检测涉及的各环节、各部门,指导地方成立数据统计专班、采检匹配专班等9个工作专班,规定了专班职责。该9个专班不要求必须设立,各地可根据实际灵活增设或合并,但须做到职责不空缺。
四是提供檢測力量測算依據。为便于地方测算、准备检测力量,在充分总结西安、天津等地经验基础上,对各地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所需的采样人员数、核酸检测能力,给出了明确测算指导。
五是精簡檢測技術性要求。结合本《指南》应用范围和实际操作需求,《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等技术文件中已有的要求,不在文中表述。而是对采样的组织、转运、检测、结果处置等管理性要求进一步突出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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