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臨時失業支援」計劃詳情,所有失業至少30日的合資格人士會劃一獲得1萬元資助。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何珮玲今日(18日)見記者時表示,如果期間申請人有做過「散工」,只是做一兩天幫補生計,亦建議先提交申請,相關部門會視情況從寬處理。何珮玲強調,不宜為此劃線。
何珮玲表示,根據計劃安排,申請人須連續失業30日才可申請資助,但不建議市民為此作虛假證明,若市民確有期間「炒散」,只要在申請時如實申報,當局會因應情況從寬處理。
何珮玲指,政府暫不考慮按比例發放資助,指會增加相關工作的難度和時間,而當局希望資助可以盡快落袋。至於市民申請資助後再找工作,政府亦不會取消其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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